初二那年,为了羞辱方羡之,把他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踩在脚下。 我包养了他。 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金主,我疯狂攒钱做兼职。 一边羞辱他,一边供他读书,送他留学。 等他功成名就,我怕他报复,连夜躲进深山老林。 他牵着猎犬追来,站在我面前阴森森地说「十五年的债,该还了。」